4000名贪官为何能从容外逃?
《国际先驱导报》曾经详细披露了中国贪官外逃的途径和办法。文章说,每一个贪官的出逃除了那种东窗事发后,临时决定的以外,都会经过一年左右的准备。大概的出逃步骤包括:转移资产——家属先行——准备护照——猛捞一笔——辞职/不辞而别——藏匿寓所——获得身份。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银行资金盗用案的许超凡、余振东、许国俊,贪污挪用近5亿美元的公款,在境外拼命洗钱,然后策划着怎么合法地把妻子“嫁”到美国去。他们通过互联网同跨国偷渡组织取得了联系,每人交20万美元,由偷渡组织为她们物色了3个美籍华人,并为她们办理了结婚证。3位贪官夫人于1999年就顺利地“嫁”到美国,并取得美国公民资格。没有后顾之忧的许超凡们,就更加肆无忌惮地疯狂转移资金到美国,先后从银行划拨了4.83亿美元到自己的账下。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,三位贪官同在一个单位任过行长,夫人们同时“嫁”到美国,其轰动效应肯定不小,风险应该说也是非常大的。但不知为什么,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就怎么没有察觉到一点蛛丝马迹?
可以说,任何一个贪官外逃,之前都有准备,这个准备就是外逃的迹象,可我们总是没有发现他们外逃迹象,以至让他们一个个成功外逃。数年前,商务部曾公布数字:“4000名贪官卷走了500多亿美元。”这些贪官,大多都是举家出逃,配偶、子女都在移民、经商、留学等名义下早早被送往国外。(2008年10月23日《南方周末》) 4000多名贪官出逃的最大特点就是“裸官”,如果报道所实,那么杨湘洪又是一个“裸官”者。“裸体做官”即使不慎“翻船”、外逃又未成功,一人“受过”,也可保得家人安全富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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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都是厅级,这样的职务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,可他们为何就没有一点留恋之情?无语。这可能也算是中国特色了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