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侵略中国,需要大量的石油资源,而到1941年为止,这些石油几乎全部是美国提供的。
美国一直希望和日本修好,只为了不要在太平洋上面对一个不算太弱的对手,所以事实上美国一直在对蒋介石政权施加压力,在提供经济援助和武器的同时,要求蒋承认满洲国的独立,和汪精卫政权合并,以换取美日交好。
可是1941年,日本占领了印度支那,美国人一方面为了维护法国人的利益,一方面唯恐日本在太平洋坐大,在8月份开始实施对日本的石油禁运。
罗斯福总统不想和日本开战,所以决定妥协。他要求当时的国务卿赫尔以日本的乙案为基础制作一个妥协案,于是在11月22日,这个妥协案出台了。内容主要是这样的:只要日本不再向南方推进,美国将缓和对日本的经济制裁,并不干涉中日之间的战争。但是,此议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,期限过后要进行重新协商。之所以加上三个月的期限,是因为美国尚看不清欧洲战局,无法决定对日政策。